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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泽区谋划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015-11-18 15:05:19    来源:丰泽区纪委办

              近日,丰泽区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对全区今年来党员干部受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等情况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分析研判,进一步谋划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工作思路,规范提升纪律审查工作。

             一、健全教育、函询、督查三个常态化机制,层层传导“两个责任”压力

             1.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一是继续编印辖区党员干部贪腐案件警示录,适时印发各级纪检监察系统查办的典型案件警示材料,将其作为警示教育材料分发全区各级党组织,营造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共识;精心制作以丰泽区法院系统系列违法违纪案为题材的警示教育微电影《倾斜的天平》,并以丰泽区法院作为拍摄主要场景,以丰泽区法院干警作为演员,让拍摄过程也成为法院系统加强廉政教育的一个有效渠道。二是在今年开展“村官旁听村官案”活动基础上,继续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干部到法院参加公开庭审活动,到泉州监狱参加“走进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活动,以审施教、以案析纪,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探索开办党纪党规公开课,依托新闻媒体开设警示教育主题“课堂”,让违法违纪当事人当众“亮亮相”,“讲一讲”其违反党纪法规的来龙去脉,听听他们的含泪忏悔,再由区纪委解读剖析案例,提升警示震慑力度和法纪宣传效果。

             2.推进函询约谈常态化。坚决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惯性思维,探索完善一整套函询约谈制度并强化实施,将函询约谈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常态化开展,切实解决力度不够、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对符合情形的基层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函询约谈、警示提醒、组织处理,着力教育、提醒、保护、挽救干部,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切实从“养大再杀”向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转变。

             3.推进“两个责任”督查机制常态化。一是继续推行各级党组织向区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公开评议制度,使其成为全委会“法定作业”。二是完善区委常委带队到挂钩街道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制度,通过事前摸底、专项督查、现场检查、问题约谈、廉政提醒等,督促街道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三是完善区直部门和街道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调研座谈会制度,听取并公开评议各单位落实 “两个责任” 情况,同时开列问题清单,找不足、抓整改,坚持向“一把手”传导压力。

             二、依靠盯违纪、建制度、强作风三项措施,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

             1.紧盯违纪行为。广泛开展新颁布《廉政准则》和《党员处分条例》宣传教育,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头,让其懂标准、知底线。落实“党纪严于国法”要求,围绕六项纪律,强化“党纪轻处理和组织处理”的占比意识,把纠治小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着力查处发生在基层社区群众身边“钱不多”、“官不大”、“吃拿卡要”的问题,切实用好“问责”利器。

             2.强化制度建设。对于前述反复发生的区域性、系统性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章立制,从体制机制上找病源,从制度上求突破。针对纪律审查中发现的工程设计与施工招投标、项目安征迁、制止和查处“两违”、社区集体“三资”使用管理、行政服务审批等领域的问题,注重源头治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寻找制度上的漏洞,从区、区直部门到街道、社区,完善三级四类的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紧一些,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同时,立足于各个派驻机构,善于督促制度执行不留“暗门”、不开“天窗”,让权力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3.推进正风肃纪。大力推行“随机抽调人手、随机抽查单位”的“双随机”检查模式,持续治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微腐败”,盯住重要时间节点,盯住违规公款吃喝、旅游、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和收受节礼等,特别是针对各类披着“隐身衣”的四风问题,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和严抓的态度,不让“四风”问题死灰复燃。定期通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情况,对工作不落实到位的单位进行现场督办,约谈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纪(工)委的主要领导。

             三、借助“一把手”监督、惩处违法、“一案双查”三个手段,管好关键少数党员干部

             1.加强“一把手”刚性监督。深入分析区直部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的岗位职能和权力行使特点,探索加强对“一把手”有效监督的路径,严肃整治大权独揽、独断专行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搞家长制、一言堂的作风,以刚性制度保证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用权、文明用权。

             2.坚决惩处极少数违纪违法分子。遵循“快查快结、快进快出”要求,重点查处涉及征地拆迁、插手工程建设、套取挪用惠农补助、贪污侵占集体“三资”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对有影响的问题线索,采取果断措施,规范线索管理“快立”,形成办案合力“快查”,审理提前介入“快结”,对涉嫌违法的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着力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时限。

             3.突出落实“一案双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抓好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规定的落实,严格实施加强“一案双查”工作,健全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和通报曝光制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实现责任倒逼、压力传导,变被动为主动。

        【责任编辑:林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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