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的部署安排,2017年8月3日起,区委巡察一组、二组分别对东湖街道党工委(含8个社区党组织)、区卫计局党组(包括计生协会、红十字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政治巡察的部署要求,围绕政治巡察这一主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领导干部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遵守“六大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问题,运用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并督促被巡察单位对部分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完成了各项巡察任务。
区委书记黄景春主持召开了区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要持续传导压力。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明确将市县巡察制度上升到党内法规序列,区委巡察办、巡察组和各级党组织务必深化认识,落实好巡察主体责任,加强规范化建设,推动巡察工作务实开展、水平提升。
要狠抓问题整改。全面抓好巡察反馈、线索处置和整改落实,坚持把巡察成果运用到位,确保巡察实效。结合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的问题及我区前四轮巡察发现的问题,组织全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排出重点问题进行整改提升,着力做好未巡先改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或专项检查,确保整改提升工作落实到位。
要聚焦重点巡察。加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监督,区纪委、组织部要加大对典型问题的处理力度,发挥好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处置、成果运用、巡察整改等事项提出了要求。两个巡察组分别于9月28日和9月30日就巡察情况向两个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东湖街道党工委(含8个社区党组织)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对发展街居经济领导不够有力。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专题教育开展不深入,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党员教育管理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落实“五抓五重”意识不强,对干部职工监督管理不严格。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落小不够。社区主干后备培养力度不够,街道中层干部配备不严谨。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资金监管存在漏洞,个别工程项目建设未按规范程序进行。
(图为东湖街道党工委巡察情况反馈现场)
区委巡察二组在巡察区卫计局党组(包括计生协会、红十字会)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组织发挥作用不充分,执行议事规则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比较突出,干部监督管理偏宽松软。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学习教育不够严实,党员管理较为松懈,党费收缴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执纪监督审查落实不够严格。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落小不够。存在以党组扩大会或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干部人事问题,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规范,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图为区卫计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现场)
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和有关部门处理。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