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3月1日至3月31日,区委巡察二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5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研究部署。5月4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动员部署。一致认为,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中肯深刻,局党组诚恳接受、坚决整改。要求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切实扛在肩上。党组书记叶煌辉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3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局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带领分管股室(单位),对照整改方案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督促落实。
(三)明确整改任务,研究细化措施。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中共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泉丰民党组〔2017〕7号),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为35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狠抓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凡具备整改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立行立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抓紧落实到位,限期整改;对需要标本兼治的事项,加强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死角。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和新制定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1)班子凝聚力不够,班子成员大局意识较弱,沟通不足,未能形成工作合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强化集体领导观念,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和决定。二是注重增进班子团结,提升班子凝聚力。班子成员之间平等相待,友好相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分工不分家,打造一支有坚定理想信念、精诚团结的班子,杜绝推诿扯皮的现象。三是加强相互沟通,班子成员之间每月安排一次谈心活动,敞开心扉、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加强配合。
(2)干部队伍长时间没有交流,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工作缺乏活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开展“马上就办、一线推进、办出实效”转作风提效能活动,进一步强化“马上就办”理念,营造真干事创业光荣的良好氛围,对工作业绩突出,做出重要的贡献的干部职工,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让先进典型、优秀干部不断增强荣誉感。二是加强干部职工队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精神,不断提高干事创业的激情,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3)领导干部较少下基层调查研究,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区民政局开展“马上就办、一线推进、办出实效”转作风提效能的实施方案》(泉丰政民〔2017〕44号)要求,领导干部结合工作职能深入基层、项目、工作一线,靠前指挥协调、调研督导,每月至少安排两次到基层单位现场办公;主动到基层一线与群众交心、谈心,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问题采取挂图作战、形成倒逼机制,推进问题解决、项目落地落实;通过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现场,谋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为群众做好事、解难题,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取信于民,树好形象。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分管领导定期对所分管的工作进行业务检查,深入下属单位,对照工作任务检查落实情况,确保执行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下属单位业务工作负责,同时把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地融入业务管理工作中,根据工作分工对所分管的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
2、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不及时。
(1)经查阅资料,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区民政局未能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的方针政策。
整改落实情况:区民政局党支部强化上级方针政策的传达贯彻工作,落实相关责任人。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中心任务,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的方针政策。及时组织党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主题实践活动。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化“承诺、践诺、评诺”活动。
(2)2016年,也未及时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整改完成情况:已于5月10日党员活动日召开党员大会,重新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区民政局未能坚持民主集中制,部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没有通过局务会研究。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意见,并征求局纪检组、系统党委纪检意见,最后再提交局党组会或局务会研究通过。二是充分发挥驻局纪检组监督作用。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纪检组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1)党组思想建设弱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执政问题放在重要位置上,深刻领会“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第一要务,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新水平。二是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党的“五项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解决党组思想建设弱化、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2)党组负责人抓党建工作意识不强,党务干部队伍,工作不够积极。
整改完成情况:党组负责人强化“抓党建就是抓发展”意识采取措施推进党建工作。一是专门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人选。在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党支部已于6月8日进行换届选举,把年轻、能干又肯干的党员选进支委,利用换届选举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解决党组负责人抓党建工作意识不强,党务干部队伍薄弱的问题。二是组织区民政局支委认真学习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作用(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对症下药”解决党务工作者缺乏创新动力的问题。在加强教育,提高责任心和使命感的同时,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对基层党务工作者实行党建工作专项考核奖励的做法,多种手段并举,充分调动党务工作的积极性。解决党务干部工作不够积极主动的问题。
(3)机关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缺乏亮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结合民政实际,深入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落实党的建设主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每年确定1~2个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作为全年党建工作的主线,确保机关党建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二是积极探索活跃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采取一些生动活泼、党员乐于接受的教育形式,把开展党员喜闻乐见的党建活动作为活跃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载体,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增强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
5、组织教育活动开展不到位。
(1)党员日常教育形式单一、方法简单,以集体学习传达文件精神为主,部分党员对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不清楚。
整改完成情况:创新学习方式,实现宣传到人到位。充分利用区政府办公短信平台和局微信群,按顺序定期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发送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发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关工作内容及要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每位党员人手一册。利用重要节日、开展主题活动、缅怀先烈等方式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担当。
(2)“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党课存在照搬照抄现象,流于形式,效果不佳。
整改完成情况: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加强党支部工作,落实“规定动作”。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泉丰委组〔2017〕22号),严格落实“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年上3-4次”制度。严格按照“八要素”记录会议内容。通过培训、自学等方式,指导党支部组织委员在会议记录时,严格按照“八要素”(时间、地点、出<缺>席人名单、主持人、记录人、中心议题、发言要点、决议内容)进行记录,规范会议记录。二是创新方式讲党课。党支部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党员领导干部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到挂钩的基层党支部讲党课。开展党组织书记上党课竞赛活动,党组织书记至少为本支部党员讲一次党课。基层党支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2017年度民政局支部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已经安排,第一、二季度党课已经上完。缺>
(3)支部组织生活没有正常开展,领导干部没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机关支部2013年至2014年均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军休所支部党内政治生活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泉丰委组〔2017〕22号)精神,逐条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强调全体党员应当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的,本人要向党支部请假。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军休所支部建设,强化对老党员老同志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两个待遇”。
6、党支部自身建设不健全。
(1)机关党支部及军休所党支部未按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区民政局党支部已于6月8日进行换届选举,军体所党支部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2)支部委员未能全面履职,部分支委每年互换支部工作职责,并将负责的支部工作安排给管理股室的普通党员代做。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党支部已于6月8日完成换届选举,把年轻、能干又肯干的党员选进支委,利用换届选举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二是党支部严格按照各支委的主要职责进行分工,各支委严格依照党的组织工作规范开展工作。
(3)机关党支部没有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由一位普通党员代替组织委员收缴党费。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由组织委员收缴党费。
7、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1)区民政局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未按规定学习应学内容,存在漏学、缺学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会前要按规定组织学习应学内容。今后,我们会更加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会前按规定组织学习,并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2)未按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没有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测评。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落实《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精神,逐条学习《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强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图,即:准备工作(评议前)组织学习;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开展评议(评议过程)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评议后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
8、对党员的管理不够严格。
(1)部分党员干部的党员宗旨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未能履行党员义务,存在部分党员未能按时足额缴交党费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按照基本要求交纳党费。组织党支部党员通过学习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基本要求(自觉,必须本人交纳;按时,必须按月缴纳;足额,必须按标准交纳)交纳党费。党支部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向系统党委全额上交党费,上交《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副本,索取党费收据。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2)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2013年至2015年,部分党员未足额缴纳党费;2016年,中组部开展党费补交工作,该系统党委未能清查到位,没有严格按照工资标准重新核算党费基数,存在应补未补的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开展做好“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关于转发<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泉丰委组综〔2016〕30号)要求,民政系统党委对2008年4月至2016年12月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已全面完成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系统的全体党员缴交党费的自查。民政系统党委补交的党费29905.3元(其中民政局支部24695.5元)已存入补交党费账户。2017年1月开始,已经严格按照标准收缴党费。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3)存在“口袋”党员现象。原造纸厂党支部党员柯秀月同志,于2014年2月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未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系统党委没有及时跟踪落实,该党员与党组织失联长达两年时间。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区委组织部“近期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的统一部署,民政系统党委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经排查,发现2014年2月撤销的原民政造纸厂党支部党员柯秀月,由于其个人原因,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放在自己口袋(已经过期),未到所在社区报到,成为口袋党员。系统党委经多方联系,找到柯秀月本人,责成其说明原因,补交党费,2016年6月28日系统党委重新给该党员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2016年6月30日,该党员到鲤城区鲤中街道清华社区报到。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9、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1)2013年至2014年期间,区民政局没有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贯彻上级精神。结合局党组会、局务会、全体人员大会等场合,及时传达学习了中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上级会议精神。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继2017年1月25日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后, 6月16日召开全年第二次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总结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加强压力传导。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强调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切实增强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2)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未督促指导分管股室及下属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落实常态化谈话提醒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切实加大了对所分管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力度,坚持每月到所分管股室和事业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指导、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情况。二是定期对所分管股室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纠正苗头性和倾向问题。
10、派驻纪检组履职不够到位。
(1)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不够积极,抓早抓小不够主动,廉政教育开展较少。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抓警示教育,在局党组会议和全体会议上进行廉政文件传达、案例通报,以案为鉴,强化不敢腐、不想腐氛围。二是从经常性工作中加强监督,防微杜渐。三是按照“三个可以谈”的要求,选准问题线索,构建廉政谈话提醒常态化机制,对各渠道反映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积极做好廉政谈话,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提前预警和预防作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让全体人员“心有戒尺”,上半年对两名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提醒。
(2)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有待加强。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民政系统权力清单,保证民政系统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针对民政局特点,健全反腐制度,修订完善《丰泽区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健全民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加强重点环节预防,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切实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监管力度。2017年5月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农林水局,通过购买服务聘请福建信懿会计师事务所,组成检查组,抽查8个街道16个社区的财务及原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基本摸清了受检社区在“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为下一阶段规范社区财务管理,健全原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形成社区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3)对民政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不够,较少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厘清责任。明确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内容、责任股室、责任人、分管责任领导、主体责任领导和监督责任领导,进一步规范民政资金的发放、使用和检查。二是实行专项监督检查制度。紧盯专项资金领域易发多发问题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相关业务股室和责任部门措施落实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开展了2017年扶贫解困省级统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经深入移民家中核查,2万元的扶贫解困资金已经按文件规定时限足额发放到移民手中,扶贫资金使用较为规范。三是加强日常检查。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不定期对各股室、事业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的情况时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加以整改,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促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细抓小。
11、区民政局原局长林星亮涉嫌受贿犯罪案件发生后,该局未能针对市检察院下发的检察建议书开展案后整改工作。日常工作中未加强警示教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够,民政资金核拨制度建设有所欠缺。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从源头上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局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照林星亮职务犯罪案件,深刻反省,强化宗旨意识,重新梳理职权,进一步细化分解原来相对集中的权力,完善各自岗位风险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采取措施落实风险点防控管理。实行岗位绩效责任制,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到风险定到岗、责任落到人。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等规章制度。三是强化重点环节预防。切实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审批拨付使用、基础设施建设、行政审批许可、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的审核监管和对管钱、管事、管人等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制约,以点带面,确实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四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学习检察建议书,通过以案释法,提高公职人员依法守法的意识。五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区民政局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监督》、《区民政局民政专项资金监管责任分解》、《丰泽区民政局民生领域资金监管责任分解》等规章制度。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2、购买办公用茶数量比较大。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局领导决定,已从6月份开始,全局办公用茶每间办公室(含婚姻登记处)按每月200元标准安排,严禁超标。
13、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按照区委办、区府办《泉州市丰泽区党
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泉丰委办〔2016〕170号、《泉州市丰泽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泉丰委办〔2015〕11号)和区财政局《关于公布2017-2018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名单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陪同人数,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报批,同时报局纪检组备案,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公务接待支出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度,做到一事一结。截至目前,我局局机关尚无公务接待活动。
14、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长期使用军休所公务用车(闽C0B026);公务用车存在超标准装潢的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2016年12月底,我局公车1辆、与下属事业混合使用的公车3辆,均已交付区政府统筹安排,局机关不再有公车,使用区公务平台用车时,由各股室负责人按照区两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使用范围审批下单,并向局办公室备案备查。
15、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
整改完成情况:从6月份开始,全局机关办公用茶和聘请保洁人员费用都在本局行政经费中列支。
(五)选人用人方面
16、个别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科级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泉丰委组综〔2017〕32号)要求,组织全局科级干部和副科级后备填写报告,并于2017年5月27日上报区委组织部。
(六)其他方面
17、存在专项资金下拨不及时、省市专项资金未使用现象。
(1)关于2013年城东街道埭头社区城乡社区服务站5万元建设资金延迟到2015年才给予拨付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城东街道埭头社区服务站被确定为2013年市级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鉴于该社区服务站建设规模较大,资金投入较多,且符合省级综合服务站标准,我局积极为其申请2014年省级综合服务站项目,帮助埭头社区争取到30万元的省级综合服务站建设经费。为了更加合理地调配项目资金,使更多社区完成社区服务站项目建设,我局向泉州市民政局申请,将2013年城东街道埭头社区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调整给城东街道凤屿社区服务站,得到市局同意。2014年12月17日,泉州市民政局下发《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同意丰泽区民政局调整2013年、2014年市级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的批复》(泉民建[2014]179号)。2015年3月18日,经我局实地调研,城东街道凤屿社区服务站按标准完成建设,我局及时下拨城乡社区服务站5万元建设资金。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服务站要求,高标准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金拨付要求,确保项目、资金同时落实到位。
(2)2013年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补助经费一笔25万元和一笔4.6万元未使用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该两笔专项资金已于2015年底配合财政清理结余时由区财政收回。
18、局机关效能建设落实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责成落实考勤管理不到位的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讨。进一步整理完善考勤、请假制度,并从2017年5月19日起严格执行。每日安排一名局班子成员值班考勤,每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出勤请假记录,并进行统计跟踪,对缺勤缺岗、无故迟到早退的人员由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严肃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工作纪律。整改以来,已经批评教育2人次。
19、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及时补全原始凭证。对巡察中发现的个别原始凭证中票据不完整、原始凭证使用不规范、会计资料失真、支出票据报批手续不全的现象,我们及时清理核对,并补全凭证,同时对原始凭证进行检查,做细致的分析,及时纠正错误,保证凭证的真实合理有效。二是建立严格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巡察中出现的个别支出不符合预算法、有大额现金支付现象的问题,我单位建立健全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财务知识,严防在工作中出现不符合法的支出。三是今后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的要求,不断完善财务工作,在办理账务时做到实事求是、细心审核、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工作。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格、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敢于指出,坚决不予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保证我单位各项资金专款专用,各种票据手续齐备、规范合法,确保财务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切实发挥财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从而保证今后单位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中。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局党组将以这次整改为新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推进我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局党组的重大政治任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全力支持保障驻局纪检组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二)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我区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民政事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担当精神,克服畏难情绪,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切实解决民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落地,把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实办好。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民政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民政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简政放权,不断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证和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开展纪律教育,养成纪律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民政实际,立足精准监督,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防范腐败风险,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四)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508769;通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市行政服务中心9楼区民政局收;邮政编码:36000;电子邮箱:1530271756@qq.com。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