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
(包括计生协会、红十字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丰泽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8月3日至9月2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包括计生协会、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9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专题研究部署。2017年9月30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动员部署。一致认为,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存在,局党组诚恳接受、坚决整改。要求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牢牢扛在肩上。区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整改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4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局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领域内的整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率先垂范,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同时带领分管的党支部、股室,对照整改方案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督促落实。
(三)明确整改任务,研究细化整改措施。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泉丰政卫计党组〔2017〕11号),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为39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狠抓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凡具备整改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立行立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抓紧落实到位,限期整改;对需要标本兼治的事项,加强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制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党总支工作制度》等等。同时,对原有56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织发挥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卫计系统党总支领导作用虚化,个别党员不清楚有卫计系统党总支,也不了解党总支发挥了什么作用。2015年成立卫计系统党总支以来,除了成立时的会议记录外未见党总支召开相关会议或开展组织活动的问题。一是区卫计系统党总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党组织在基层卫生医疗中的领导作用。二是2017年10月26日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各党支部汇报今年来党建开展工作情况及本次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同时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三是2017年11月21日下午在区卫生进修学校举办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会议,区卫计系统党总支副书记作关于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卫生计生工作的讲座。四是2017年11月29日邀请丰泽区委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讲师团特邀宣讲员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健康社区卫计服务水平,为建设健康中国作出积极贡献》专题辅导报告,区卫计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包括区民办医疗机构联合党支部党员、各街道卫计工作人员计300余人参会。
(2)针对下属单位党支部发挥作用不明显,党员基本权利保障不到位,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相关材料整理不规范,记录不完整的问题。下属单位党支部充分发挥作用,丰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于2017年10月19日下午在东涂社区经典名门广场开展“关爱老年人,欢庆十九大”活动;丰泽区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于2017年12月4日与泉秀街道泉淮社区联合开展学习贯彻宪法宣传活动等。二是保障党员基本权利,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参加党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规范整理好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相关材料,规范完整做好记录。
(3)针对所属民营医疗机构党的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民营医疗机构联合党支部目前处于空挂状态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做好民营医疗机构联合党支部工作,达到“两个覆盖”要求,党支部委员会3名委员为机关党员,区宣传系统党委批准任命。二是联合党支部有4名党员,分布在有关民营医疗机构工作,工作流动性较大不稳定,组织关系就在各原单位党支部,直接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同时,参加区卫计系统党总支部活动。
2、关于执行议事规则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卫计局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存在未过2/3党组成员参加的问题。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召开党组会议确保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参加。区卫计局党组成员9人,2017年9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成员到会 8人,请假 1人;2017年 10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成员到会 9人;2017年12月4日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成员到会 8人,请假 1 人。
(2)针对有的人事调整事先没有征求意见,发扬民主不够充分,大部分研究事项没有体现讨论过程和表决情况,部分研究事项议定结论不明确,会议记录要素不全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议事规则,重新制定《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工作规则》(泉丰政卫计组〔2017〕12号),规范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二是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上研究的事项讨论过程全程记录,表决定论明确,记录要素齐全。
(3)针对卫计系统多个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研究问题。强化“三重一大”的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大额资金的支出均经集体研究通过。2017年11月2日组织有关人员抽查1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看“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查看现金管理情况,无发现有违规行为。
3、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的问题
针对区卫计局所属国有资产泉秀街道大淮新村12幢原丰泽区计生服务大楼3-5层的6套出租用房,应于2016年12月完成退租工作,但直至2017年9月1日巡察组发出立行立改通知后退租工作才全部完成的问题。区卫计局已于2017年9月1日完成退租工作。
4、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1)针对卫计局党组自2015年成立以来没有专题部署党建工作,没有专题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汇报。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一起抓,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二是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党建工作,及专题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汇报。2017年10月26日,组织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听取各支部汇报今年来党建开展工作情况及本次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针对下属单位党支部出现以工作会议代替党内政治生活、自查自纠以业务问题为主等情况。下属党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刻领会“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第一要务,坚持党建和业务同步抓,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决解决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5、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偏宽松软的问题
(1)针对巡察组于2017年8月8日、8月16日分别对卫计系统相关单位进行效能抽查,发现区卫计局机关6人、疾控中心1人未签到。一是严格执行《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规定,严格落实机关效能各项制度,严肃干部职工上下班制度,上班期间无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无脱岗、无窜岗,不定期自行效能抽查,未发现有违反效能规定行为。二是修订《考勤制度》、《勤政廉政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岗位责任制》、《被诉待岗制》、《同岗替代制》等制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
(2)针对从疾控中心调阅的考勤情况看,一位未签到人员自2015年以来长期处于不正常上班状态,卫计局和疾控中心只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尚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理的问题。一是丰泽区疾控中心于2017年10月12日予以效能告诫及撤销其副股长职务;二是区卫计局党组于2017年10月19日对其进行廉政谈话。现其本人正在申请辞职。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的问题
(1)针对卫计系统大部份党组织“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大部分党支部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没有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问题。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年上3-4次。二是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泉丰委组综〔2018〕11号)文件要求,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2)针对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或程序不规范,开展自我批评的多,相互批评的少,或者开展批评避重就轻,不切中要害,不触及实质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基层组织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泉丰委组综﹝2017﹞22号)文件要求,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动真格,切要害,不遮不掩。
2、关于学习教育不够严实的问题
(1)针对大部分党支部存在学习及专题讨论重形式轻内容,年度必学内容未全学,会议还没召开已学习的情况。一是修订《学习制度》,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内容,实实在在开展学习活动,切实把专题教育真正融入经常性学习教育之中,贯穿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全过程。二是落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讨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区卫计系统各党支部采取集中学习或分散继续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重新开展“三严三实”专题讨论计24次。三是严格落实学习教育各项规定,认真开展学习,制定细化学习方案,利用“三会一课”、专题学习、撰写心得等方式,真正学好、学实、学透各类党规党纪知识。
(2)针对有的党组织存在补造记录应付现象的问题。一是2017年10月17日局机关组织学习传达省、市、区纪委有关通报文件,学习习近平7•26重要讲话精神、福建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二是2017年10月18日区卫计系统各党支部组织集中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上的报告;三是2017年10月24日局机关组织学习十九大报告并要求撰写心得体会;四是2017年11月7日局机关组织学习11月1日新华社评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文章,学习十九大对党章修改的十大内容,学习人民日报评论员《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文章;五是2017年11月21日下午在区卫生进修学校举办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会议,区卫计系统党总支副书记作关于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卫生计生工作的讲座。六是2017年11月23日与区宣传部、区文体新局、区社科联等单位联合主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三下乡”进社区活动;七是2017年11月29日组织邀请丰泽区委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讲师团特邀宣讲员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健康社区卫计服务水平,为建设健康中国作出积极贡献》专题辅导报告,区卫计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包括区民办医疗机构联合党支部党员、各街道卫计工作人员计300余人参会;八是区卫计系统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坚决杜绝补造记录现象再次发生。
3、关于党员管理较为松懈的问题
针对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三诺”等工作中把关不严,存在应付现象的问题。一是严肃党员管理,加强党建工作业务知识培训。2017年11月21日下午,区卫计系统党总支副书记在区卫生进修学校作关于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卫生计生工作的讲座,同时对党建工作业务知识进行培训。二是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丰泽区发展党员工作实务手册》等党员标准和入党程序发展党员,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步骤,用严谨、规范、公正、公开的程序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提高卫计系统党务工作者的履职能力,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业务流程,强化党组织的审核把关作用。三是严格落实《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精神,逐条学习《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强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开展评议为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四是区卫计系统党总支认真抓好党员“三诺”,工作,全部严格把关,对每个党员承诺的事项逐人逐条重新审核并盖章公示。
4、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部分党员没有主动上交党费,部分党支部目前还是每个季度交一次党费的问题。一是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转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二是全体党员均自觉按月缴交党费,党支部按期收缴党费,2017年,区卫计局党支部交纳党费23526元。
(2)针对对于减免党费的批准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要求各支部加强组织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二是北峰中心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减免1名特殊党员的党费,并在支部大会上通报。
(3)针对大部分党支部在2016年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没有进行自查,却提交了“经自查无需补交党费”的自查报告,对于应补交党费没有及时补交的问题。各党支部认真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泉丰委组综〔2016〕30号)和《中共丰泽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转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泉丰委工〔2017〕10号)要求,进行认真自查,全区卫计系统9个党支部补缴党费187359.2元。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平常过问业务工作较多过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少,个别进行廉政谈话提醒的局限于任前廉政谈话的问题。一是局领导班子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规定,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扎实抓好分管单位及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丰泽区委、区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泉丰委办[2017]43号)、《关于在全区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意见》(泉丰委办[2016]177号)有关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做深做细做实廉政谈话提醒工作。2017年10月19日,廉政谈话6人;2017年11月23日,集体廉政谈话3人。
(2)针对局属各单位落实力度和效果存在逐级递减现象,个别党支部书记对“两个责任”的内容不了解,在“两个责任”清单疏理中将主体责任混同监督责任的问题。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各党支部书记对“两个责任”的理解,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2017年10月11日,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要求各单位务必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端正的负责态度,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任务分解细化,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反馈意见落实到位。2017年10月26日,召开党总支扩大会,各党支部汇报今年来党建开展工作情况及本次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关于执纪监督审查落实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卫计局党组对局属各单位在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成立丰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制定《丰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部控制制度》、《丰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二是2017年10月19日利用谈话时机,要求各单位加大对各重点岗位、重点科室、重点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2)针对局党组未听取卫计系统行政许可、审批、监督等权力清单执行情况,个别卫生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存在漏洞,案件档案整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审批、监督等权力清单,局医政股、法规宣教股、审核审批股严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整理案件档案,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后向党组书记报告。二是2017年9月23日局党组书记邱朝晖审核签发公布《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权力清单》;2017年11月23日局党组书记邱朝晖审核签发公布《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过程记录,规范整理案件档案。
(3)针对执纪审查意识不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够主动、不够严格,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不够积极的问题。一是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发挥党组“探头”作用,局党组加大对各单位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科室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二是根据区委办《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廉洁活页的实施意见》,持续做好党员干部廉洁活页信息采集工作;三是要求全区卫计系统党员干部严格履行2017年5月份签订的《丰泽区卫计系统抵制吃拿卡要公开承诺书》。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滥发奖金、补贴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区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申严肃津贴补贴纪律的通知〉的通知〉》(泉丰人社[2017]78号)要求,规范完善系统工资管理规定,明确各类工资、奖金、补贴等发放范围和标准。二是严禁发放无依据的福利补贴,对于无依据发放的奖金、补贴全部收回。
2、关于以工会名义组织旅游的问题。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丰泽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若干问题说明〉的通知》(泉丰工〔2017〕52号)精神,依规使用工会经费。二是对于无依据以工会名义组织旅游的费用全部退回。
3、关于办公用房出租到期及代付租赁税未收回的问题。一是完善资产管理办法,所有办公用房出租全面实行公开招租。二是规范租赁合同签订,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职责,加强租金收取管理,规范财务监督管理。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和检查,确保资产运营正常。收回代付租赁税费3笔。
4、关于三公经费把控不严,报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泉州市丰泽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泉州市丰泽区区直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泉州市丰泽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泉州市丰泽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二是下属单位严格执行《泉州市丰泽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使用经费坚决按预算审批列支,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全部使用转帐支付。
5、关于会议费、差旅费、加班餐费报销不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申严肃津贴补贴纪律的通知〉》、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差旅住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和费用报销规定,严格执行会议费、加班餐费报销规定。违规报销费用全部退回。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存在以党组扩大会或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干部人事问题的问题。
针对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决定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研究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时没有进行表决。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人事调动、岗位调整、人员招聘等选人用人事务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条例的理解把握,提高对干部选任工作规范性、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使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二是严格按照《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工作规则》要求,严肃召开党组会研究人事调动、岗位调整、人员招聘等工作。
2、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部分股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问题。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部轮岗交流有关规定,以及《丰泽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泉丰委办[2015]105号)和《丰泽区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泉丰委办〔2017〕151号)等文件精神,着手对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进行调整,逐步改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拖二”的问题,成熟一个拆分一个,并对各中心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二是局机关个别内设股室股级干部任期较长的问题,已拟定用近期在编人员退休空缺的编制,采取公开招考或区内交流调动等方式,充实卫技专业人员,经培养后择优任用股级干部,逐步推行内部轮岗。
3、关于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存在“人岗责”不明晰的问题。
针对部分下属单位所负工作职责都不是由本单位在编人员行使和负责,造成工作人员职责不明晰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泉丰委办[2015]77号)、《丰泽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泉丰委办[2015]105号)等文件精神,规范配备股级干部。二是结合近期退休人员空缺的编制及原有的编制,着手准备通过招考或区内调动交流等方式,优化局内设股室人员队伍结构及股级干部任免。三是下属单位同样做到工作职责由本单位在编人员行使和负责,严格规范工作人员职责分明。
(六)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
1、关于现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部分下属单位存在坐支现金、公款私存及保险柜被盗等情况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管理规定,及时制定完善系统会计管理规定和内控制度。二是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党的“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各类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2016年,区监察局警告处分1人,区卫计局警告处分1人;2017年,区卫计局警告处分1人,廉政谈话2人;相关人员均在全区卫计系统通报批评。
2、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部分专项资金为2013年以前结存至今未使用,也未及时进行统筹安排,同时存在专项资金转变用途下拨等情况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管理规定,及时制定完善系统会计管理规定和内控制度。二是部分专项资金未使用,已建议区财政局收回,财政局回复将全区统一收回,统筹安排。
3、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存在部分专用设备采购和零星修缮工程无验收,工程无合同,基建项目未按规定单独建账、核算,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为先施工后报批,已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个别项目存在肢解发包等问题。另外还存在固定资产未登记、大额采购无协议或合同、报销原始凭证不规范不齐全等现象。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装修改造工程等暂行规定,规范项目合同签订,专用设备采购、房屋修缮、工程项目建设均进行招投标,并监督做好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合同签订、预决算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二是相关单位已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抓紧支付中心市区夜景建设项目款项的通知》,单独建账、核算、结算。三是各单位固定资产登记到位,大额采购均有协议合同,报销原始凭证规范整理归档。2017年10月份,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业务主管部门线上审核和财政部门线下审批相结合,对局属各单位的采购统一进行网上审核,严把采购审核关。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7条,已整改办结。处理结果:廉政谈话9人,诫勉谈话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局党组将以这次整改为新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推进我区卫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坚决用铁的纪律管住队伍
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尊崇党章党规,自觉接受监督。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主体责任“五抓五看”,坚决纠正“四风”,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整治行业不正之风,树立行业清风正气,努力做到干部清廉、管理清正、政治清明。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局党组的重大政治任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全力支持保障纪检组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三)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推进卫计事业再上新台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卫计事业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抓好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担当精神,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中医药事业发展,扩大特色专科品牌效应,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应急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妇幼健康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优化计生服务与管理,推进丰泽区卫计工作水平上新台阶,真正为健康丰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整改到位,确保件件有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执纪执法责任,不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完善党员教育机制、预防机制、监督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努力构建管党治党常态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508119;通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少林路2号丰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东湖人民法庭院内北侧四楼),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fzqwjjbgs@qq.com。
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
2018年3月28日
【责任编辑:庄秀鹃】